微波治療儀的使用注意事項
1、該機在理療狀態下,使用圓形輻射器功率為5~10W;長方形輻射器功率范圍為10~15W(注:應以患者感到溫熱舒適為準,初次接受微波理療的患者應多觀察其反映)。輻射器應與病灶部位保持14m的距離,對準病灶部位后方可輸出微波,切忌空載輸出。每次照射時間為15~20分鐘,每日1~2次。
2、照射時,應避開金屬物,如金屬紐扣等,以免造成儀器的損壞,或造成燙傷,患處表面的紗布、石膏等衛生材料不必去處。特別注意裝有心臟起博器的患者不可使用微波理療。嚴禁照射眼睛、大腦、睪丸和孕婦腹部。術后理療的患者必須在48小時后進行。
3、安裝時必須保證供電電網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線與機器相連的供電電源必須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的單項三級插座。
微波治療儀
4、做時需連接好輸出口,務必接牢,無虛扣避免空載輸出。輻射線嚴禁折硬彎,以免影響輸出。微波線、腳踏開關和手術探頭均屬易損件。
5、有意外情況時,保護電路啟動后,應立即關機,切勿機器帶病工作
6、個體差異的患者慎用。
7、經該公司裝機培訓。
8、血壓患者不能做頸部理療,糖尿病患者禁用。
9、機器在開機狀態下,醫護人員必須嚴格觀察儀器的使用情況及患者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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